芜湖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咨询热线
栏目:学生管理 发布时间:2024-06-25

学院目前已建立起“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减”有机结合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实行包括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等在内的混合式资助,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优秀学生全面健康成长。

1. 国家奖学金

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全日制本专科生,每生每年8000元,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。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,我省每年奖励名额由财政部、教育部下达。

2. 国家励志奖学金

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全日制本专科生,每生每年5000元。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3.3%。

3. 国家助学金

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(不含退役士兵学生)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。我院实行分档资助,分档标准为2000元、3000元、4500元。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%。

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。

4.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
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,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,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,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,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。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,最长不超过22年。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减60个基点执行。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。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,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,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。还本宽限期为5年。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,无需偿还贷款本金。

5. 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

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军士、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,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(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,下同)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;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,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。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,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,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、代偿或减免。

6.校内资助

学院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%的资金,用于学费减免、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、勤工助学、校内无息借款、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。

1)勤工助学(全年)

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,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,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,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。我院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。

2)绿色通道(入学报到)

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,可在开学报到期间,通过学院开设的“绿色通道”先办理入学手续。入学后,学院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
(3)学费减免

在我院就读的孤儿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以及残疾退役军人,可向学院申请学费减免。

如需咨询相关资助政策,请拨打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电话:0553-81108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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